- 环境统计
定西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定期报送污染源普查工作信息的通知
定污普办发〔2018〕4号
为及时掌握各地污染普查动态,准确记录全市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重要事件及重大活动,现就信息报送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确定污染源普查工作信息联络人
各县区、定西经济开发区普查机构和承担具体普查任务的农业、畜牧及水务部门要建立普查信息联系协调制度,形成上下贯通、覆盖广泛的信息工作机制,加强信息交流。并指定一名普查工作信息联络员,负责本级和本部门污染源普查信息收集、撰写、报送和联络等工作。2月10日前将联络员名单,报市污染源普查办公室。
二、认真做好污染源普查信息和工作简报报送工作
(一)各级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机构和相关部门及时收集、整理各自普查工作动态信息,每月10日、20日和30日前采用电子邮件形式上报市污染源普查办公室,报送信息不少于2条。信息内容要及时准确,围绕污染源普查的重点工作一事一报,且内容详实、主体鲜明、客观全面。
(二)每月至少要报送工作简报1次,纸质版邮寄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版发送电子邮箱。简报内容围绕各自污染源普查阶段性开展的主要工作、重要会议、印发文件和相关污染源普查活动。
三、定期报送污染源普查工作大事记材料
(一)为及时准确记录全市普查工作系列重要事件和重大活动,各县区普查办和相关部门要定期整理、汇总、报送各自污染源普查期间的相关资料,具体内容为:各县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和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出席的相关活动、做出的重要批示;各单位印发与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有关重要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PDF格式);各单位组织召开的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重要会议活动的情况简述(约300字);其他涉及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重要工作进展简述等。
(二)大事记材料要求图文并茂,图片以原图报送(分辨率每英寸300像素以上,文件不小于500K)。自2018年起,分别于当年的6月1日和12月1日前各报送一次,纸质版邮寄定西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版发送QQ邮箱。
四、其他
各县区污染源普查信息报送数量和质量,将列入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评比和2018年政府目标责任书考核范围,对信息报送成绩突出的先进县区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
联 系 人:陈尚明, 联系电话:0932-8328012
QQ邮箱:420004097@.com
邮寄地址:定西市安定区安定路9号828-365.com907室
附件:定西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信息联络员名单表
定西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