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固废危废行动
随着人们环境保护意识以及自我保护意识的提高,废物的处置,特别是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置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医疗机构产生的废物,通常带有大量细菌和病毒,属危险废物,若处理不当,必将引起二次传染和环境污染,严重影响人们的身体健康,因此医疗废物因其特殊性更加受到全社会的重视,加强医疗废物规范化、无害化处理已成为卫生、环保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
按照国务院发布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它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它危害性的废物,主要包括5类,一是感染性废物: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医疗废物,包括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废弃的血液、血清及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二是病理性废物:诊疗过程中产生的人体废弃物和医学实验动物尸体等。主要为废弃的人体组织、器官等。三是损伤性废物:能够刺伤或者割伤人体的废弃医用锐器;四是药物性废物: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药品。包括废弃的一般性药品、细胞毒性药品和遗传毒性药物及血液制品;五是化学性废物: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性的废弃化学药品。如医学影像室、实验室废弃的化学试剂,废弃的汞血压计、汞温度计等。
为使医疗废物处置达到规范化、无害化的要求,2008年3月我市在安定区凤翔镇义安村开工建设了定西市医疗废物处置管理中心,2009年10月完工,2011年12月通过省环保厅组织的验收,2012年1月正式开始运营。该中心核准经营类别为感染性和损伤性医疗废物,设计能力为3吨每日。目前,中心建设有灭菌车间660平方米,安装两台蒸汽锅炉,一套灭菌系统,消毒设备二氧化氯发生器2套,与全市90家医疗卫生机构签订处置合同,年处理感染性医疗废物约700吨,损伤性医疗废物约12吨。依据国家《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等相关要求,按时对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进行收集,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对转运的每批医疗废物称重登记,办理交接记录,及时运至中心进行称重、分选、进料、记录后装入高压蒸汽反应罐,经过90分钟高温灭菌的后,由破碎机破碎至10毫米大小的颗粒并压缩,最后拉至安定区生活垃圾填埋场中的划定区域中进行安全填埋。同时,为确保环境安全,该中心对废水、废气、废渣定期进行环境监测。
受经济发展的制约,我市部分偏远乡镇和农村地区产生的医疗废物还无法实现收集全覆盖,医疗废物不规范处置、乱倒现象时有发生,市卫计委正在会同市环保局、市住建局等相关部门制定规范处置的指导意见,广大群众发现私自乱到、买卖医疗废物的事件,请及时向卫计、环保部门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