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环境违法曝光台
依据《定西市环境信访问题办理规定》规定,现将2017年8月25日至9月6日定西市环境信访举报问题办理情况公示如下:
编号:99
举报时间:2017年8月7日
12369举报电话:临洮县红旗乡何家湾一社王雷养猪场,建设在村庄中间,无任何污染防治设施,养猪产生的臭气污染周围环境
涉及县区:临洮县
转办时间及责任单位:2017年8月8日转临洮县人民政府
调查核实情况:临洮县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县畜牧中心、环保局、红旗乡等单位深入现场开展调查核实,经查,举报人反映问题属实。
是否属实 :属实
查处整改和责任追究情况:8月10日,临洮县环保局、畜牧中心与红旗乡执法所、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赶赴养猪场进行现场调查,因养猪场法人王雷本人外出不在,遂与其电话联络并研究提出了整改方案。整改方案要求,一是养猪场要尽快建立雨污分流三级沉淀池,对污水进行沉淀处理,确保废水全部处理后排入沟渠;二是养猪场要及时清运养殖粪便,在远离村庄和水源的地方建立堆粪场,对粪便发酵后及时进行还田处理。8月11日,下发了书面整改通知书,临洮县将持续关注督促该问题整改情况,并加大对畜牧养殖行业的整治力度,确保该信访问题整改到位,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编号:103
举报时间:2017年8月16日
12369举报电话:中华路城市坐标隔壁建筑工地,施工噪声严重影响周围居民休息。
涉及县区:安定区
转办时间及责任单位:2017年8月17日转安定区人民政府
调查核实情况:安定区政府高度重视,迅速安排区住建、环保等部门,深入现场开展调查核实 ,经查,举报人反映问题属实。
是否属实 :属实
查处整改和责任追究情况:信访人所反映建筑工地为定西立新北岸公馆,由定西立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甘肃鑫宇机械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施工,目前,定西立新北岸公馆项目正处于地下室基础结构阶段,由于白天交通管制,施工车辆禁止在城区主干道行驶,该项目施工单位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擅自进行夜间作业,严重影响周边住户的正常作息。2017年8月23日,安定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就北岸立新公馆夜间施工噪声扰民问题现场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安环责改字〔2017〕第3-63号),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责成施工方调整作业时间,禁止夜间施工,如有特殊生产工艺需连续施工的,则按环保法律之规定,施工方必须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经环保部门批准后并公告后,方可进行夜间施工。
编号:104
举报时间:2017年8月21日
12369举报电话:岷县金山宾馆附近有一KTV,每天下午5点至凌晨2点左右吵的周围居民无法正常休息,学生无法看书学习。
涉及县区:岷县
转办时间及责任单位:2017年8月22日转岷县人民政府
调查核实情况:岷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县环保局 深入现场开展调查核实。经查,举报人反映问题基本属实。
是否属实 :基本属实
查处整改和责任追究情况:经岷县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调查,举报人反映问题为岷人焦点休闲娱乐会所,位于教场街117号,自建2层商铺(面积1750m2 )内设置35个包厢对外营业,包厢均已做隔声降噪处理,证照齐全。此次所反应的噪声主要来自室外外置的排风管道在抽风换气运转时产生的噪声。执法人员现场要求该娱乐会所对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对室外外置的排放管道进行隔音降噪处理,同时缩短营业时间。9月5日,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再次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业主每晚9点准时关闭排风机;同时,对排风机轴承正在按要求进行整改。
编号:105*
举报时间:2017年8月22日
定西环保舆情信息:网名为@张喜军6326516843的网友在新浪微博上发布一条信息,具体内容为‘甘肃省临洮县中铺工业园污水排放,影响每个村民的生命隐患,到现那个领导也不管,领导们去哪儿了?
涉及县区:临洮县
转办时间及责任单位:2017年8月22日转临洮县人民政府
调查核实情况:临洮县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开发区管委会、环保局及中铺镇负责人,赶扑现场开展调查核实。经查,举报人反映问题属实。
是否属实 :属实
查处整改和责任追究情况:经查,视频中显示排放废水的管道为中铺工业园区生活污水处理厂的超越管,该厂进水量和提升泵正常的情况下,超越管道不存在外流废水。群众拍摄的视屏显示中铺工业园区生活污水处理厂超越管有污水外流现象。因群众拍摄当天中铺镇持续突降暴雨,园区大部分雨水和杂物进入污水管网,雨污混合进水量超出了单台提升泵的提升量,造成集水池水位达到超越管管口,出现部分雨污混合的污水通过超越管道外流现象,当时1台提升泵正常开启,启动备用提升泵时发现提升泵出现故障无法正常开启。目前污水处理厂已对出现故障的提升泵进行了检修维护,确保不再发生类似的事件。
编号:106
举报时间:2017年8月25日
省环保厅转办:通渭县义岗镇建明建材砖厂位于义陇河边,为2016年年底中央督察期间被关停企业,但目前仍在生产,该企业未严格按照环评手续建设生产,对当地生态破坏严重,部分废料直接投入义陇河。
涉及县区:通渭县
转办时间及责任单位:2017年8月30日转通渭县人民政府
调查核实情况:通渭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县环保局执法人员深入现场开展调查核实。经查,举报人反映问题不属实。
是否属实 :不属实
查处整改和责任追究情况:经查,2016年年底中央环保督察期间该厂被群众举报,中央环保督察组要求对该厂的举报问题进行调查,并依据调查情况依法处理,并未要求对该厂进行关停。当时县环保局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检查时,该厂存在的主要问题为:未落实“三同时”制度和未配套建设治污设施。针对未落实“三同时”制度的违法行为,县环保局对该厂做出了6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并要求该厂立即停止生产,对存在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建设治污设施。2017年3月3日该厂主动上缴了罚款,6月中旬,该厂建设了治污设施,安装了烟气净化装置并试运行。对信访人反映的部分废料直接投入义陇河的问题,经县环保局执法人员调查核实,该厂对废料进行破碎回收利用,没有投入义陇河。
带“*”信访件要求在10日内办结,其他均在5日内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