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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定西市环境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5-09-06 11:43:17    作者:市政府办公室  来源:  阅读次数: 0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及省属在定有关单位:

  《定西市环境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6日


定西市环境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环境保护工作,创新环保监管方式和手段,提升环境监管水平,及时有效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和维护公众环境权益,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甘政办发〔2015〕4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全市环境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环境执法规范化、精细化、效能化、智能化”的总体目标,以创新环境监管方式为抓手,通过实行环境监管网格化模式,强化精细化管理,构建一个覆盖全市、责任到人、监管到位的环境监管网络,使全市环境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为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基本原则

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分工负责、责任到人,上下联动、整体推进,重心下沉、属地管理,把握重点、突出效能,便于执法、提高效率。

三、主要内容

环境监察网格化管理市依据管辖区域分布状况、不同行业企业分布特征、环保执法队伍与装备水平等,进一步整合环保执法力量,按照“联动式执法、全方位覆盖、网格化定位”要求,将各级环保部门管辖的区域划分为网格,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将环境监管基本工作任务全面落实到具体人员,使网格内各重点排污单位、主要环境问题得到有效监管。

四、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分块管理、网格划分、责任到人”的网格化执法模式和“职责明确、精抓细管、严格考核”的精细化管理机制,及时掌握区域环境现状,及时调处环境信访事件,及时查处环境污染案件,实现“三清三到位”(“区域清、职责清、底数清”和“监管到位、服务到位、互通到位”),确保区域环境安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五、网格划分

(一)范围

 1.按行政区域划分网格,对照全市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形成覆盖全市的市、县区二级网格,为全面构建全省三级网格化提供强有力的地方网格支持

 2.各县区对辖区进行网格划分,全面开展网格化监管工作,按要求确定网格范围、等级、重点区域及责任人等。

(二)网格划分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县区级环保部门的网格划分为重点,以实现全市所有排污企业全覆盖为目的,按行政区域或行业类别为主要划分依据,将县区管辖的区域划分为多级网格,分别以块、片、面来明确任务和责任人。

一级网格:以县区级划分的网格为基础,按照行政区域,划分为南北2个片区(北片区:安定、临洮、通渭、定西经济开发区;南片区:陇西、渭源、漳县、岷县)和7县区及定西经济开发区子网格,以此化为一级网格。

二级网格:各县区以当地行政区划、有关重点片区及上报的重点监管企业为依据,划分为二级网格;

重点网格:各县区环保部门在划分网格的过程中,应注重将污染企业密集、周边环境敏感的区域,作为监管网格予以划分,设立重点监管网格,有针对性的倾斜执法力量,加大重点网格的监管力度。

(三)网格责任

1.环保部门及其环境监察机构。市、县区两级环境监察机构根据职责划分,分别承担相应的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责任,其中,市环境监察机构按照职能划分,承担监督管理责任;县区级环境监察机构承担直接管理责任。

2.网格责任人员。市县两级网格根据各地具体情况分别明确网格责任领导、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人等三级责任主体,实行逐级负责制。

一级网格责任领导。各县区级环保部门的班子成员,负责联系相关网格,对网格环境监管负领导责任,做到网格均有一名班子成员负责联系,试点建立监管网格局领导包干制。职责包括:理清网格管理思路,督促网格环境监管工作落实,对重点环境监管工作和突出环境违法问题亲自安排部署和直接组织查处,对所属网格责任无故不落实人员提出处理建议。

二是网格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制定网格环境监管工作落实的具体计划和措施,带领所属网格环境执法人员落实环境监察制度和要求,组织实施网格内各项环境执法检查工作。

三是网格直接负责人。按规定落实各项环境监察制度,完成现场环境监察频次,落实现场环境监察内容,做好现场环境监察记录,对环境违法案件及时调处取证,及时调查处理信访纠纷,做好环境污染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

(四)基层网格工作内容

各县区根据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相应的环境监察执法任务,下级网格要接收上级网格的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每个网格单元,需确定2名以上执法人员强化环境管理,具体工作内容包括:

1.工业企业日常环保监察;

2.环境违法行为查处;

3.环境信访调处和回访;

4.配合做好环境污染事故调查处理;

5.做好信息互通工作,收集当地群众和企业环保舆情,传达环保部门环境管理要求,接受群众和企业咨询,协助业务科室受理、移交相关环保管理业务,做好各网格之间的相互工作交流;

6.向企业(乡村)宣传环保法律法规,指导企业(乡村)做好污染治理和环境管理工作,帮助建立企业(乡村)环境管理人员队伍;

7.其它工作。

(五)市、县级网格工作要求

1.开展日常巡查。市县级网格的执法人员,应将网格内的国控、省控、省环境安全重点监管企业作为重点,视情加密检查频次。具体的日常环境监察频次,国控、省控企业监察频次不得低于环保部、省环保厅的要求。

2.掌握辖区污染底数。市县级网格执法人员,应加强对辖区内的巡查,排摸各类污染企业的分布情况,清楚各类污染物的排放数量和去向,熟悉主要环境敏感区域、主要环境风险隐患点及群众关注的重点环境问题等。

3.及时响应举报和应急处置。市县级网格执法人员,接到管辖网格内的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应尽快组织查处;管辖网格内发生的各类突出环境污染事故,执法人员应按照指令要求,原则上应第一时间前往事故现场开展前期处置工作,及时向上级和有关部门上报事故情况。

(六)职责分工

1.市环保局负责网格化和精细化管理工作的协调、组织实施,建立一级网格,并做好工作的指导,指导辖区环境监察机构建立二级网格。

2.各县区环保局负责二级网格的建立,细化监管网格、制定工作规程、落实监管人员、明确精细化管理要求等,依分工对网格内的企业开展监管工作

六、有关要求

(一)明确工作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要成立网格化和精细化监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担任组长,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结合网格实际,全面做好检查和监管,各级环保部门要将环境监察网格化和精细化管理工作纳入相关考核,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市环境监察支队领导班子成员分别联系以及网格中南北的工作;各县区环保局领导班子成员要对二级网格实行包干负责。

(二)抓好工作重点,加大监管力度。各县区在日常监管中,要根据所对应的网格划分情况,加强对所属范围内企业定期、不间断监察,突出网格特点和重点,加大对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打击力度,使各类环境投诉和污染隐患在基层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三)注重收集信息,提高执法效能。各县区要通过网格化和精细化管理工作,进一步准确掌握所辖区域内排污单位的分布情况,熟悉和摸清监管对象执行环保法律、法规情况,加强与当地群众的沟通联系,及时收集群众诉求和舆情等信息,逐步建立减去辖区环境监管“一企一档”数据信息库,为环境执法和应急处置等提供有效支持,全面提升环境监管能力和效能。

(四)强化宣传教育,增强环保意识。各县区要充分利用各种有效形式,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基层网格要充分发挥好信息员的作用,加强与网格内群众和企业的联系沟通,进一步宣传情况,增强群众和企业环保意识,营造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五)积极探索创新,总结经验做法。各县区要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研究分析自身工作特点,积极探索和创新,对于网格化好精细化管理工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的要及时梳理和反馈,确保工作运行顺畅。


附件:定西市环境监察网格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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